Monday, May 14, 2007

有趣

葉秋﹕放過學生 為社會留一點空間 (明報) 05月 14日 星期一 05:10AM


【明報專訊】「在另一個世界裏,人們不會因為一個人提出了問題,就把人處死的,絕對不會。」柏拉圖在《申辯篇》將蘇格拉底被判死刑前的場景,描繪成一個哲者面對群眾的公開辯護。

蘇格拉底抗辯的技巧,下開律師在法庭雄辯滔滔的傳統,蘇格拉底抗辯的精神,成為西方哲學思想的濫觴。在今次《中大學生報》情色版風波中,學生需要的是蘇格拉底的技巧,而社會和中大需要的,應是蘇格拉底的精神。

情色版事件,主流意見可分為兩類。第一類,包括明光社之流在內的道德原教旨主義者,認為中大學生乃是一群道德淪亡、大搞人獸交和亂倫的「鹹濕仔女」,不施以重罰不足以明法典、振人心。第二類,即部分婦女團體和自由主義者為首的民間團體,認為學生只是探討性與慾的空間,目標正確,縱使眼高手低,也是情有可原,需要同情和支持。

《中大學生報》的同學到底心裏怎樣想,由於缺乏文字紀錄,外人難以明瞭。但據一般大學生的水平和一貫大學學會辦事方式,筆者想像當時大概是這樣的:

同學甲:「喂!近排學生報好悶,搵D搞好喎!」

同學乙:「好呀!不如刺激點,講下性生活呢!」

同學丙:「掂呀!呢期Stephy紅,就叫Stephy信箱啦!」

同學甲:「Yeah!不過,大家的切入點是否應該高一點,例如有關異性戀霸權的論述之類……」

同學乙、丙:「乜都好,最緊要高高興興!」

如此這般,一群學生在懵懵懂懂的情下,將問卷調查視為情色版的主線,把亂倫和人獸交等挑戰社會普世價值的議題,加了一點「激」的內容。

學生慘被打成歐洲女巫

我不知上述推想有沒有錯,但從同學們在辯解中高舉普羅報刊風月版,企圖說明學生報只是小巫見大巫,不應大驚小怪可見,同學們雖然堅持在製作情色刊物,但內心對情色(Erotica)與色情(Pornography)的分別還是不大了了,亦沒有深入解釋問卷調查到底如何與性內容和美學扯上關係。更可惜的是,大部分傳媒將硬橋硬馬的色情傳媒完全等同於學生的「介乎情色與色情習作」,在一片泛道德的指罵聲中,學生慘被打成16、17世紀的歐洲女巫。

傳媒在獵巫,香港保守的泛德道主義者也在獵巫,喧嘩嘈吵,除之而後快。可是,即使學生的動機不純,手法不高,但是否罪至於此?一群有心社會活動的學生,面對被停學、罰款兼坐牢的壓力,本來已經難堪,再加上傳媒、家人壓力,久經戰陣的政治人物也難以承受。社會再追殺,又會得到什麼結果?(我為人父母,設想自己的兒女受盡一群小孩子指為女巫的痛苦,我將毫不猶豫叫他們退學,到外國讀書。)反而,看見同學們在電視故作堅定的語氣,有條不紊的回應,社會人士應予以欣賞,花在大學開支的稅款,原來並不白費。

中世紀獵巫者分辨女巫的方法之一,是將「女巫」包在布袋,然後拋入河中,沉下去的就是清白,浮上去的,就是女巫。根據《打擊女巫》指南,審問者可以放她們在烤箱上燒,等待她們胡言亂語,就誣衊他們邪靈附體,或者剝光她們衣服,等待甲蟲老鼠一類害蟲,就可以證明惡魔現身,罪名成立。對於一部分社會人士來說,他們是不是等待學生們迷途知返,做回一個知書識禮的好青年?

同學故作堅定 大學開支並不白費

多年前,中大收到影視大亨邵逸夫的捐款,當年邵氏拍下不少《大軍閥》之類的風月片,有學生群起反對,認為不要由「拍鹹片」得來的皮肉錢,聲言示威(這在當時是大事,將嚴重「損害校譽」)。於是當時中大校長馬臨親自說項,最後事件得以平息。由於大學的包容,該名學生後來順利畢業,成為傳媒業內出色的一員,校園內有富麗堂皇的演講廳,邵先生的捐款繼續,大學教育持續發展。

大學(University)的字根,來自宇宙這個字,宇宙之內,包吞千有。管理一家大學需要包容,一個社會更要包容,即使學生懵懂犯錯,品味並不高尚,但是否要打壓到底呢?即使「國有國法,家有家規」的家長式論點,是否也應反思一下家規是不是過時了?蘇格拉底當年的罪名是「將壞的東西說成是好的」,今天香港社會需要的精神,就是需要包容好壞,不要把蘇格拉底殺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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